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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华龙区戚城小学室外配套工程(二次)变更公告
发布者:黄少侠     浏览次数:1135     发布时间:2020/5/25

河南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濮阳市华龙区石化路第一小学的委托,对濮阳市华龙区戚城小学室外配套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以下变更。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濮阳市华龙区戚城小学室外配套工程(二次);

2、招标编号:HLZB-2020-047;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10.3项“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现变更为“招标人网上澄清的时间”。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4.1项“投标人转账后,则需要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我要投标”,插入单位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现变更为“投标人须按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账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分配】。如果不进行分配,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7.1项“另外电子投标文件还要采用U盘方式将电子投标书*.TBJ、*.TBZ、*.TBS文件递交”,现删除。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7.1项、第10.4.1项“附件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现变更为“附件九《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7.4项,现变更为“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需要加盖企业电子公章、法人电子签名、建造师电子签名;投标报价部分需要加盖企业电子公章、注册造价师电子签名。”

6、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7.5项,现变更为“投标人不需要提交任何纸质版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

7、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4.1.2项、第10.4.4项,现删除。

8、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4.2“2、现场递交U盘:U盘内应包含完整的投标文件,并经企业电子签章、企业法人电子签名,使用U盘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没有企业电子签章、企业法人电子签名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接收”,现删除。

9、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5项,现变更为“投标人不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按本须知附件九“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0、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6项,现变更为“所有投标人不出席开标现场,全部采用网上开标及答疑。”

1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2.2.2款、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第2.2.2款,现修改为“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网上澄清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2.2.3款、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第2.2.3款,现删除。

1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2.3.1款、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第2.3.1款,现修改为“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网上澄清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2.3.2款、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第2.3.2款,现删除。

1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3.5.1款、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第2.3.5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文件格式第一项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现删除“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16、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5.1款、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第5.1款,现修改为“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不出席开标现场,全部采用网上开标及答疑。”

17、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9.5.7款,现修改为“异议人(投诉人)提出异议(投诉)时,应填写附表十(附表十一),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全部采用网上开标及答疑。”

18、其他内容不变。

注:原招标文件内所有关于规定投标人需在开标时到场并递交所有资格项、评审项材料及其他材料原件的,均无需到场且不需要递交任何材料原件、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所附证件资料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因证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认影响评审的,投标人将承担最不利与投标人的结果。

三、开标现场注意事项:

1、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2、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四、补充内容:

(一)关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封面问题,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电子投标文件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将封面插入投标文件各部分(资格审查、技术部分、商务部分)页签第一项中进行编制。

(二)关于投标保函的问题:

1、本项目接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保函金额与投标保证金相同,保函的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

2、依据《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推进濮阳工程担保工作的通知》和濮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的通知要求,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企业应登陆网站puyang.toubiao51.com,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电子保函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将电子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电子投标保函办理咨询电话:400811527。

(三)濮阳市建设工程投标诚信承诺书(投标单位)

投标文件中需附濮阳市建设工程投标诚信承诺书(投标单位),详见:网站http://www.pyjs.gov.cn/pc/fwzx.asp?a=newsview&id=21022中的附件2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看本项目的有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市华龙区石化路第一小学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石化东路南100米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0393-89779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雅宝东方国际广场2号楼1306室

联系人: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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