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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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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黄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黄少侠     浏览次数:840     发布时间:2023/1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丰县黄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已由 清发改[2018]055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贷款-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清丰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清丰县黄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2.2 项目编号:HLZB-2023-115

2.3 建设地址:濮阳市清丰县行理路以南,晓月路以西启明路以北

2.4 项目概况:清丰县黄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层数为地上17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49.9m(室外地坪至屋面面层面层按300mm计算),建筑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黄庄包括1号、3号、5号、6号、7号、8号楼(建筑面积66145.14m2)

2.5 项目资金来源:贷款-财政资金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内容;

2.8 工期:180日历天;

2.9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0 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4 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师)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以上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5 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没有被冻结不存在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6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3.7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所有成员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查询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3.8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

4.1 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答疑、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5.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5.3 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2日(填开标当天日)09:3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pyggzy.com/)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5.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3 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6.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6.5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注:使用IE11浏览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上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企业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李国栋

电话:0393-7719558

招标代理机构: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5号雅宝东方国际广场2号楼13层

联系人:曹世颂、张勤、黄少侠

电话:17737113681、0371-55894666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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