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某单位文化墙及硅PU球场地面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某单位文化墙及硅PU球场地面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2021-JJDFCB-G1007、2021-JJDFCB-G1008
3、建设地点:洛阳某单位
4、招标规模:约144万元
5、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共分2个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某单位文化墙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某单位硅PU球场地面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期要求:第一标段60日历天,第二标段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已缴纳养老保险,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直至本项目结束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5、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定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
6、投标人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8、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网页查询截图为准,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法人投标的无须提供)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处罚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10、投标人诚信承诺。(需提供书面承诺)
(1)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投标人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必须放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3)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必须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1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及军事保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并对招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13、投标人只能就本项目中的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投两个标段的一律按作废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汇处雅宝东方国际广场2号楼1306室。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
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艺术学校北100米。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艺术学校北100米。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所转载的信息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皆不予认可。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某单位
联系人:孟志峰
电话:18135647785
招标代理机构: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汇处雅宝东方国际广场2号楼1306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7737113681、0371-55894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