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沁阳市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就省道237沁阳捏掌东至孟州里村段改建工程K0+000~K12+300段路面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20年6月2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沁阳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因故现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省道237沁阳捏掌东至孟州里村段改建工程K0+000~K12+300段路面工程
2、采购编号:QYZFCGGCZB202006029
3、原公告日期:2020年6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原招标文件及更正公告中:
1、原更正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3日 9时 00分。
现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8月18日 9时 00分。
1. 原更正公告中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09时00分,地点为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现更正为:开标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3、原更正公告中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2020年7月23日9时00分。
现更正为: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2020年8月18日9时00分。
4、原招标文件前附表10.2.1及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中投标人须提供备查的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证明企业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报告(时间以交(竣)工报告日期为准)
注:以上所有要求(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原件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及资质证书查询信息)均须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验,未提供者,按废标处理。
现更正为:投标人须提供备查的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证明企业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报告(时间以交(竣)工报告日期为准)
注:以上所有要求(除资质证书可提供原件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验,未提供者,按废标处理。
5、原招标文件前附表7.7.1中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递交给招标人)
现更正为:(1)履约保证金:按签约合同价的10%。根据《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阳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沁政【2017】16号)执行。中标公示期结束后15天内交纳。
(2)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函
(3)招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备注:保函应由银行、保险公司、沁阳市诚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市国资委下属)出具。
6、其它事项不变。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沁阳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沁阳市覃怀西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91-59065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5号2号楼13层1306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3393878033 0371-55894666
沁阳市公路管理局
河南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