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沁阳市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就省道237沁阳捏掌东至孟州里村段改建工程K0+000~K12+300段路面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20年6月2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沁阳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因故现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省道237沁阳捏掌东至孟州里村段改建工程K0+000~K12+300段路面工程
2、采购编号:QYZFCGGCZB202006029
3、原公告日期:2020年6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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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延期公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 6月24日8时00分至2020年7月2日18 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变更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7月3日8时00分至2020年7月9日18 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原延期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15日 9时 00分。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23日9时 00分。
3、原延期公告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2020年7月15日9时00分。
现变更为: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2020年7月23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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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公告中第3.2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现变更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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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公告第3.4条: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文件)要求,对于 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名录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现变更为: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文件)要求,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名录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贰级及以下资质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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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9付款方式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50%,交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支付合同价的30%,交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支付合同价的20%.
现予以删除
7、原投标文件格式第(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 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4.4 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现变更为: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和“投标人
须知”正文第 1.4.4 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原投标文件格式第(七)拟派往本工程的主要技术及管理人员履历表备注:1、主要技术及管理人员应按附录 5 中所列人员填写。
现变更为:备注:1、主要技术及管理人员应按附录4中所列人员填写。
9、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条评标程序3.2.5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三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现变更为: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三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但必须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并排序。
10、原投标文件格式(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格不变)备注:本表后附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现变更为:备注:本表后附项目施工协议、交竣工证书原件或加盖业主公章证明的复印件为准,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11、原投标文件格式(九)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承诺书(表格不变)
我方在此郑重承诺,如果我单位在 项目中标,保证按照以上各项设备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否则自愿按照招标人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现变更为:(九)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承诺书(表格不变)
我方在此郑重承诺,如果我单位在 项目中标,保证按照以上各项设备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否则自愿按照招标人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全名)
日期: 年 月 日
1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5.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第 5.2.3 项补充:承包人负责接收并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和对工程设备进行检验测试,若发现材料和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应及时改正通知中指出的缺陷。承包人负责接收后的运输和保管,因承包人的原因发生丢失、损坏或进度拖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现变更为:第5.2.1项补充,发包人按项目专用条款所列内容向承包人提供材料。
第 5.2.3 项补充:承包人负责接收并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和对工程设备进行检验测试,若发现材料和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应及时改正通知中指出的缺陷。承包人负责接收后的运输和保管,因承包人的原因发生丢失、损坏或进度拖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1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
序号 |
条款号 |
信息或数据 |
16 |
16.1 |
按照《河南省交通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执行,具体内容见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
现变更为:
序号 |
条款号 |
信息或数据 |
16 |
16.1 |
按照《河南省交通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执行。每两个月调整一次 |
1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现增加一条:
序号 |
条款号 |
信息或数据 |
32 |
5.2.1 |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是
发包人供料种类:各类碎石
发包人供料地点:石料场
承包人自行承担运输、保管、税费等费用 |
1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原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现变更为: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河南省交通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执行。每两个月调整一次。
1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现增加一条:
5.材料和工程设备5.2.1项补充:按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的规定向承包人提供材料。
17、原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4 |
进度付款支付期限 |
17.3.3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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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变更为: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4 |
进度付款支付期限 |
17.3.3 |
工程款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计量的40%,交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支付计量的30%,交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支付计量的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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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40 分
主要人员: 20 分
技术能力: 15 分
履约信誉: 19 分
类似项目业绩: 6 分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 3-5 名通过详细评审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2.2.2(2) |
主要人员 |
20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得基本分8分,
每增加1项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经历(以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加1分,最多加2分。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 |
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得基本分8分;
每增加1项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经历(以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加1分,最多加2分。 |
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5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得基本分9分;
(2)投标人获得的与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或沥青混合料等材料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每1项加2分,最多加6分。 |
履约信誉 |
19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得基本分9分;
(2)近5年内获得国家级公路施工奖项的,每1项加6分;获得省部级施工奖项,每1项加3分。此项最多加6分。
(3)信用得分 0至4分
企业信用得分按照企业近三年(2016、2017、2018)的年度信用得分加权计算。
依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须提供网上截图)公布的近三年(2016、2017、2018)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确定投标人的年度信用得分。
被评定为AA级、A级、B级、C级、D级的,企业年度信用得分分别为4分、3分、2分、1分、0分;2016年所占比重为20%,2017年所占比重为30%,2018年所占比重为50%。 |
类似项目业绩 |
6分 |
近5年(指2015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每提供1项一亿元以上公路路面工程(或含路面工程)施工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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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变更为: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40 分
主要人员: 30 分
技术能力: 10 分
履约信誉: 20 分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 4 名通过详细评审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2.2.2(2) |
主要人员 |
30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
与业绩 |
1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得基本分9分,
每增加1项3000万元以上公路路面工程(或含路面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经历加2分,最多加6分。须提供施工协议、交竣工证书原件(或加盖业主公章证明的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总工
任职资格 |
1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得基本分9分;
每增加1项3000万元以上公路路面工程(或含路面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经历加2分,最多加6分。须提供施工协议、交竣工证书原件(或加盖业主公章证明的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得基本分6分;
(2)投标人获得的与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有关的国家及省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每1项加2分,最多加4分。 |
履约信誉 |
20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得基本分10分;
(2)信用得分 0至5分
企业信用得分按照企业近三年(2016、2017、2018)的年度信用得分加权计算。
依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须提供网上截图)公布的近三年(2016、2017、2018)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确定投标人的年度信用得分。
被评定为AA级、A级、B级、C级、D级的,企业年度信用得分分别为5分、4分、3分、1分、0分;2016年所占比重为20%,2017年所占比重为30%,2018年所占比重为50%。
(3)近5年(指2015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每提供1项3000万元以上公路路面工程(或含路面工程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当业绩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每个加2.5分,最多加5分;当业绩为二级公路的每个加1分,最多加2分;三级及以下公路不加分。
注:第(3)条最高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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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其它事项不变。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沁阳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沁阳市覃怀西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91-59065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5号2号楼13层1306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3393878033 0371-55894666
沁阳市公路管理局
河南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