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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DN(15-25)水流量检定装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者:黄少侠     浏览次数:337     发布时间:2026/1/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编号:HLZB-2026-014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郑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DN(15-25)水流量检定装置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6年01月28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21015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9日 - 2026年02月04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6年02051730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6021015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021015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2025年 6(含)以来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供应商所投产品厂家须具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2025年 6(含)以来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更正日期:2026年01月29日

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中涉及以上变更的均按此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瑞达路62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67665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汇处雅宝东方国际广场2号楼13楼

联系人:曹世颂、张勤、黄少侠

联系方式:0371-55894666、1571368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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