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信阳明港机场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信阳明港机场驱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项目的谈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信阳明港机场驱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编号:信财竞谈-2019-9
预算金额:923500元。
二、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共1个包段:具体参数详见技术参数表。
三、谈判公告发布的日期及媒体
发布日期:2019年4月16日
发布媒体:《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9年4月23日
谈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四评标厅
评标委员会成员:刘春阳 彭祖彦 余海
五、中标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衡水运力机场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574990.00元
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交货,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要求
地址:衡水市和平西路538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阳明港机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与新十大街交叉口中原银行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376-636832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雅宝东方国际广场2号1306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894666/17596999059
监督部门: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督电话:0376-6699188
公示期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