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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6-1012
2、采购项目名称:修武县人民检察院线路维修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6年10月21日
二、成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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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项目类型 |
单位 |
备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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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采(2)20251639-1 |
本工程为修武县人民检察院线路维修改造,主要工程内容办公楼强电改造、宿舍楼强电改造;室外强电改造。本次改造范围是办公楼、宿舍楼的空调用电、照明用电,包含配电箱、开关、插座、灯具和室外箱变等的改造。(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河南中亿建设有限公司 |
修武县云台山镇岸上村西十街5号云台山镇财税所院内 |
1297651.53 |
金额 |
元 |
综合评标法
评审总得分:85.6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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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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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修武县人民检察院线路维修改造项目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60日历天 |
尚红旗 |
豫2412022202305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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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司远振、鲁洁、王令辉(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相关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代理服务费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收取。
收费金额:14976.52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修武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云台大道50号
联系人:贾红闯
联系方式:0391-7117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5号雅宝东方国际广场1号楼河南自贸大厦8层
联系人:朱贵乐、黄少侠、张勤
联系方式:17737113681、0371-55894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贵乐、黄少侠、张勤
联系方式:17737113681、0371-55894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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