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公安局警务室政务服务设备采购项目
结果公告
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虞城县公安局的委托,就虞城县公安局警务室政务服务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虞城县公安局警务室政务服务设备采购项目
2、交易项目编号:商政采〔2026〕508号
3、采购项目编号:虞财采竞-2026-16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金额: 626500.00元;
最高限价: 626500.00元
二、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谈判公告于 2026 年 8月 17 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2026 年8 月 21日
2、谈判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谈判小组名单:倪显利(组长),张丰田,胡海波(业主代表)
四、谈判结果
经虞城县公安局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河南豫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 交 价:621000 元; 大写:陆拾贰万壹仟元整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春光街13号院15号楼2单元4层20号
五、主要成交标的
| 货物类 |
| 名称:人像采集系统品牌(如有):博纳思规格型号:BNS100数量:7套单价:18400元 |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无。
七、供应商最终报价情况
1、投标单位:河南豫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21950(元);最终报价:621000(元);评标价:621000(元)
2 、投标单位:华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23280(元);最终报价:622500(元);评标价:622500(元)
3、投标单位:河南国中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25100(元);最终报价:624050(元)评标价:624050(元)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10557.00 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虞城县公安局
联系地址:虞城县嵩山路中段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462757668
代理机构: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 85 号
2 号楼 13 层 1306 号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13103706751
监督单位:虞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0-3128832
地 址:河南省虞城县城关镇滨河路
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