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直企采磋商(2024)0024-1号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队史馆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3月1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洛直企采磋商(2024)0024-1号-1 |
包1: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队史馆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河南中宇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农业南路51号1单元8层805号 |
4159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队史馆建设项目 |
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队史馆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90日历天 |
张军伟 |
豫 1412018201901728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常洁、刘恺、朱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完毕。
收费金额:3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东南100米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005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5号2号楼13层1306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1-5589466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1-55894666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督察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005174
2024年0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