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ZB-2023-114
2、项目名称:万金镇新107国道占压农田灌溉设施恢复重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7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0月18日
二、成交情况
中标人名称:山和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铁路北街与建设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企业资质等级(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1244700.00元
项目经理:王莉
证书名称及编号:豫2412021202313111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符合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及现行验收标准。
业绩:
企业业绩:
1、尉氏县2021年十八里镇2.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东区1.8万亩)2021.10.25
2、漯河市郾城区2022年度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抗旱项目)2022.10.20
三、评审专家名单:
谷文宏、张贯丁、刘晓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税)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4948.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漯河市召陵区万金镇人民政府
地址:漯河市召陵区万金镇金城大道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839575812
2、采购代理机构: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5号雅宝东方国际广场2号楼
联系人:黄先生 张女士
电 话 :17638112202 0371-55894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7638112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