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安防设备及集成商采购入围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理机构为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安防设备及集成商采购入围项目;
2.2 项目编号:HLZB-2020-055;
2.3 招标范围: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安防设备采购及安装维保;
2.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第1标段:监控设备;
第2标段:报警、对讲、门禁设备;
第3标段:监控、报警、对讲、门禁设备集成商。
2.7 工期要求:
第1标段: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第2标段: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第3标段:安装调试集成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集成完毕。
2.8 服务周期:三年(三年之后根据实际情况如果各项服务满足业主需求可继续续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第1-2标段: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原厂商,且具备较强的本地售后服务支持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型号的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公安部GA38-2015、GA745-2017标准的要求)。
第3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者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与国有五大行(中、农、工、建、交)或农商行或农村信用社合作的成功案例的合同。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从成立当年起算);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须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①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9月1日以来任意六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9月1日以来任意六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4.2 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本次投标无效,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4.3 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与河南农信系统合作过程中不存在弄虚作假、违法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3.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到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汇处雅宝东方国际广场2号楼1306室领取文件,逾期不候。
4.2 领取文件时授权委托人需到场并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及“第3项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汇处雅宝东方国际广场2号楼1301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明港新民路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6-8669039
招标代理机构: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雅宝东方国际广场2号楼1306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7737113681、0371-55894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