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鹤壁市市区公路管理局大气污染防治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鹤财招标采购-2019-54
三、项目最高限价:165万元
四、采购需求:18t洗扫车1辆、18t洒水车2辆、7t洒水车加装前置电子洒水炮1辆。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1.2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6、2017、2018年度,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年份至今的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
1.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人须提供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信用结果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 1 月 8 日至2020年 1 月 15 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请持CA数字证书,登录(http://ggzy.hebi.gov.cn/TPFront/Template/Default/denglu.htm)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报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电子下载
4.售价:本次采购项目不收取电子招标文件费用。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 2 月 3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58号)三楼第二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地点:请持CA数字证书,登录
1.采购人:鹤壁市市区公路管理局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107国道与浚大线交叉口南100米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2-7622580
2.代理机构:河南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延河路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15939215440 / 0371-55894666
2020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