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鹤粮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2025年度优质粮食工程旧仓改造项目已由鹤壁市淇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601-410611-04-01-286791,招标人为河南鹤粮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025年度鹤壁市产粮大市一次性奖励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ggzy.hebi.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鹤粮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2025年度优质粮食工程旧仓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河南鹤粮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2.3项目概算:约500万元
2.4计划工期:110日历天
2.5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需拆除现有简易罩棚仓1座(该罩棚为非储粮用途,拆除前处于空置状态),拆除既有老旧器材仓1座,该项目不新增用地,在原址建设标准化粮食储备仓2座总仓容5000吨,并配套建设消防、电气、给排水、安防、通风降温、粮情监测、智能化等储粮专用辅助设施,同步配置移动式装仓机、输送机、清粮机、卸粮机等装粮专用设备。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标示全部内容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9质保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2.10评标方法:评定分离,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的方式
2.11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2.12要求的其它内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23年-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3.5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社保为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提供有效社会保险证明,查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的日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资质异常标注(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建筑企业,标注期间不具备相应专业投标资格,投标属于弄虚作假行为,中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6年 6月17日至2026年6月21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公示。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6月22日 0 时0分至 2026 年7月15日 17 时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4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上发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7月16日 9 时 30 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s://ggzy.hebi.gov.cn:806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6.4 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手册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及视频栏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8.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 评标与定标
9.1 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9.2 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进行。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评标报告;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鼓励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参加定标会议。
9.3 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 10 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9.4 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9.5 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河南鹤粮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地 址:淇滨区太行路23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503926787
招标代理机构: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县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5039227178
11、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392-3386025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0392-3315125
12.招标文件提前公示
本项目招标文件于2026年 6月17日至2026年6月21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2026 年6月 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