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兰考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购置电动自行车号牌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lankao.gov.cn)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19日9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兰财采字询-2024-22
2、项目名称:兰考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购置电动自行车号牌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560000.00元
最高限价:56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兰财采字询-2024-22 |
兰考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购置电动自行车号牌项目 |
560000.00 |
56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采购电动车车牌16万张,含电动车车牌制作、安装和信息录入等。(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包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段。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直至全部安装完毕。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若为中小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版块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并提供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lankao.gov.cn)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
3.方式:需通过CA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的供应商,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企业注册”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xwtzgg/10414.jhtml,办理CA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znbslc/24675.jhtml。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9月19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9月19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招标现场不接受供应商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59.138:8080/ggzy/)下载“兰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供应商)。
3.2 供应商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报价的,应分别下载所响应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响应使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响应截止时间(招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59.138: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报价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供应商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评审依据
5.1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审时,评审小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考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城关镇
联系人:郭卫东
联系方式:13937889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5号雅宝东方国际广场2号楼13层
联系人:朱贵乐、张勤、黄少侠
联系方式:17737113681、0371-55894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贵乐、张勤、黄少侠
联系方式:17737113681、0371-55894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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