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的委托,就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天然植物颗粒委托加工供应商(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天然植物颗粒委托加工供应商(二次)
招标编号:HLZB-2022-041
二、招标简要说明:
1、招标内容: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天然植物颗粒委托加工供应商(二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标段划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分1个包段。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4、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5、保质期限:从生产日期起6个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官网查询截图)。
2、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提供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提供公司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的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在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中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文书类型—判决书及裁定书;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应未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发布的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息进行核查,对行贿供应商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将拒绝其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汇处雅宝东方国际广场2号楼1306室。
3、方式:
①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②网上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将单位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转成一个PDF文件,电话联系代理公司负责人并将PDF文件发送至邮箱,经招标代理公司确认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供应商须保证提交的资料清晰、完整、真实,招标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最终认定。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A201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地点:同投标截止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郑州烟草研究院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所转载的信息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皆不予认可。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枫杨街2号
联系人:姬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672189
代理机构: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汇处雅宝东方国际广场2号楼1306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1-55894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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